除了给小姐送饭,沈瑾下午还要去二姑娘屋里拜谢,不仅仅是谢赏赐,更是拜码头,至此就算是正式在二姑娘院里落脚了。
本是个好事,没曾想一进二小姐屋里,便听到一声哭泣。
“呜呜呜······”
屋里没有点燃暖盆,四面的窗户也都敞开着,冷风呼呼往里直灌,冻得沈瑾直想打喷嚏。
“小姐,小姐!你怎么了,别吓奴婢啊!”
叶果慌得连手中的饭食也不管了,随手往旁边一堆,便跑向屋子屏风后面。
原来是二小姐在屋里哀泣。
本身秋娘的性子就偏内向,还经常忧思过度,也就是现代所谓的内耗型人格。再加上今日天气温度骤冷,北风呼啸,二小姐内心压抑多日的悲痛抑郁又泛上心头。
昨日还是有太阳的天气,虽然冬日里的太阳并不管用,但好歹亮堂些。今天乌云蔽日,冷风缠绕,二小姐看着窗外的枯枝被吹得歪歪倒倒,一瞬间就想到了自己往后的婚事,大抵也是这样无依无靠,风中飘零。
一下子,眼泪就下来了,打开的窗户也不管了,冷不冷无所谓,只沉浸在自己难过悲伤的念头里。
“呜呜呜以后我还怎么活,那国公府的公子据说恶贯满盈、不知杀了多少人,他房里的丫鬟小厮都被抬出去好些个,我嫁过去,能活过一日吗?”
二小姐眼泪仿佛断线的珍珠,哗啦啦往下掉。
“小姐你别哭,呜呜呜,你哭,奴婢也跟着伤心啊。”叶果也跟着抹眼泪。
眼瞅着一个两个的,都在哭,完全不顶事,沈瑾头疼的揉了揉脑袋。
“二小姐若是愿意,我有一法子。这些时日,我总有事需要经常跑北市,市集上人来来往往的,消息灵通,我帮小姐去打听打听,如何?”
“姑娘别伤心,哭久了伤身子,我现在就去集市,好吗。”
沈瑾低声细语地安慰着,二小姐的哭声也逐渐收缓。
“真的能打听到吗?谢谢我的瑾姐儿,你真好。”二小姐握住沈瑾的手。
楚州城的集市,就属东市和北市最为热闹。
北市大店云集,周边全是富贵人家,府里跑腿的小厮丫鬟都去北市买东西,无聊时跟店家唠嗑,说出的小道消息也最多最快。
东市则是南来北往的客商首选之地,当初国公府派来调查二小姐的薛嬷嬷不也就落脚此处嘛。这里鱼龙混杂,各类消息最为灵通,主要是不同地界儿,或者朝廷里的大事消息,若要说八卦,最多的就是都城里的新鲜事了。
所以,沈瑾给二小姐打听国公府的事儿,东市是第一选择。
况且,去东市打探消息,不仅仅是为了二小姐,更是为了沈瑾自己。
沈瑾是穿越来的,原身更是刚出生婴儿时期就被金嬷嬷捡回王府,怎么可能对都城有充足的了解。
偏偏原身的秘密就和都城有关。
她沈瑾要是想活下去,就得在三个月内找到原身的真正身份,完成她的执念。
这也意味着必须去都城。
都城环境复杂,不像边疆偏远的楚州城这般人物关系清晰简单,如果不提前打探清楚,怕是容易踩雷。
这一步可不能踏错啊,头上的大刀还悬着呢。
楚州离都城较远,消息传达不便,要不然国公府也不会特意派人千里迢迢地赶过来了。
若想打探都城的事儿,沈瑾还必须去趟东市。
东市和楚王府隔了点距离,走过去还要一会儿,况且消息也不是一时半会能打听到的,所以估摸着起码得留半天空档,但在府里做事,无论是梳妆房还是金嬷嬷都不会随便让沈瑾溜出半天去。
本来还在愁找什么机会去东市,如今刚好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这不就有现成的借口了吗。
说干就干,沈瑾当即揣了几个铜钱子,又挎了一个篮子出府去了。
二小姐嫌弃担忧未来夫君这件事绝不能叫旁人知晓,尤其不能传到王爷夫人耳朵里。
出去打听事儿,也得低调为上。
这个篮子就是用来做伪装的,若是碰到人,问去干什么,就说是去集市上买点吃食。
今天是真冷,路上都没什么人,北风也刮得人脸生疼。
沈瑾心里有点打鼓,这种天气,不知东市还有没有北边来的客商。
若是没有······
唉不想了,赶紧跑吧,万一不凑巧,还可以早点回屋里暖和,外头实在是太冷了。
裹紧衣物,又往下遮了遮竹编帷帽,沈瑾加速往东市跑。
“呼————万幸万幸,好在还有人······”
沈瑾在心里庆幸,气喘吁吁地拍着胸口,一路跑过来,可真是累着她了。
大冬天的,穿的多,又刮大风,逆风跑起来,是人都知道有多费力气,而且东市还有点远,她跑了好一会儿才到。
‘真有够累的,幸亏我把这具身体养好了些,要是刚穿越过来那会儿,这样跑,都不用原身执念威胁我,更用不了三个月,当场就得趴下。’
沈瑾大口大口地喘气,缓解剧烈运动后,喉咙里的干疼。
第39章 第章
“客官您里边请!······”
“您嘞请好, 哎您来吃点······”
东市出乎意料的热闹,虽然比不上跑商旺季的人来人往,但依然还有不少北边来的客商在此歇脚。
集市里各家铺子客栈掌柜的, 为了赚这年前最后一波客人的钱,大声地扯着蹩脚的北方方言, 热情地招呼着南来北往的行人。
本以为今年冬季气候严寒、大雪来得早,跑商不会再临年关前多走一趟, 没想到竟然人还不少。
东市门口处有一家开了不少年头的客栈, 掌柜好吃,是北市王婆子炊饼店的铁杆粉丝,几乎天天往那儿吃早食。
前些时日, 国公府的薛嬷嬷一行人来东市,就是入住他家的客栈, 也是被他推荐去了炊饼店, 然后才遇见了沈瑾,听到了她夸二小姐。
正因为客栈掌柜几乎见天的往炊饼店跑, 这才和沈瑾混了个眼熟。
两人经常在炊饼店碰见,掌柜是专门去吃饭的, 沈瑾是因为得天天去北市给养母买吃食,顺道锻炼身体。
一来二去, 两人也算熟络,时不时能聊些闲话。
今日, 沈瑾就打算直奔客栈, 寻掌柜去。
客栈就在集市门口, 没两步便走到了。
“掌柜的, 今日可好,生意兴隆!”
沈瑾先在客栈外头朝专心打算盘记账的掌柜打了个招呼, 问声好。
生意人嘛,最喜欢听的,无外乎财源广进、生意兴隆。
沈瑾在这方面总是门儿清,说话向来让人开心。
只见门内一个寻常身高的中年人应声抬起头来,他留着胡子,看样子是精心修剪过的,即美观又不影响吃饭方便,肚子圆滚滚的,一张看起来就有口福的脸笑眯眯的朝沈瑾看过来。
“是瑾小娘子,有失远迎,快快请进。”
掌柜立刻拱手相迎,透着生意人的精明。
沈瑾也不装客气,抬脚跨过高门槛,直奔主题问道:
“掌柜的早,我新进了小姐的院子,小姐赏了一盒从都城采买的果子,我晓得掌柜乃美食饕鬀客,这不,特来跟您分享。”
说起新去了小姐院子,是为了抬高自己的价值。
没有提前约好,突然找上门来,容易招人戒备,此时若是说起自己的地位更能为对方带来好处,一般情况,对方都会笑脸相迎,事情也好办些。
更何况,掌柜还是经营多年的生意人。
二小姐虽然给了赏赐,但没有什么都城果子,这是沈瑾胡乱编的,果子确实是好果子,只不过不是都城来的,是从外面一家老店里买的,自己再单独装了一个好看的盒子配上。
掌柜的好美食,自己有事求于人,开口前先送点合对方心意的吃食,也好说话嘛。
客栈门口设了高高的门槛,侧面看得出这家店档次不低,这个掌柜的肯定愿意和王府主子扯上点联系。
俗话说宰相门前七品官,王府小姐的丫鬟,自然比普通下人更值得拉拢。
主子赏的精贵食物,拿来和掌柜分享,掌柜当然愿意,脸上的笑意更诚恳了。
“哎呀谢谢瑾小娘子还记挂我,在下万分荣幸,我就知道小娘子肯定非池中之物!”掌柜的笑声中多了一些恭维。
“冬日里,我来给小姐带碗养生汤回去,掌柜的你家店里的暖汤最为出名。”
“过奖过奖了,在下这就让后厨大师傅做去。”
“哎不急,我今天来,还有点事想向掌柜的打听打听。”
其实二小姐压根没说要喝汤,这只是沈瑾寻的一个借口罢了。顺着这个由头,沈瑾向掌柜询问北边都城的事儿。
“哦,都城啊,那边冷,最近下了大雪,不少家在南边的跑商今年干脆就早点回来了,所以今天城里才这么热闹。”
“以往啊,是不会回来的,一般都等到开春才动身。都城贵人多,跑商的都趁着年节去贵人们府上拜年,这个时候最是你来我往,人情机会多的时候,要不是这少见的超大雪,来的客人多,我都打算关门回去准备过年喽。”
都城贵人?
这可戳中沈瑾脑中那根弦了!
“贵人?都城贵人都有哪些,掌柜的若是知道,与我讲讲呗。”
沈瑾客气地冲掌柜拱手。
“害别那么客气,北边来的跑商天天都跟我聊各种消息。”掌柜豪爽地挥挥手,接着说道:“都城的贵人,如今最厉害的,还要数国公爷了,战功赫赫,为我景朝打下不少胜仗啊。还有国公爷的亲家,徐尚书,智谋超绝,两者都是皇上的左膀右臂,我朝的定海神针啊!”
说着说着,掌柜还朝北边都城方向弯腰拜了拜,很是崇拜的样子,仿佛在他心目中,皇上的威名都比不过这两人。
“就是,唉······,国公爷的小儿子简直混账,早晚有一天会败了国公府,唉,公爷也不教训教训次子,唉!”
掌柜边说边摇头,很是惋惜。
“哦?除了国公府,还有没有什么厉害的贵人值得说道说道?”
沈瑾不动声色地引导着对话的前进。
二小姐的夫君基本打听不出什么更多的消息了,连客栈掌柜都是这个说辞,就证明楚州城关于国公次子的了解只能到这儿了。
毕竟,客栈应该是东市消息最为流转灵通的地方之一。
而且掌柜是这里的老资历,他不知道的,应该大部分人也都不知道,至于剩下那一小部分,就算他们知道,也不是沈瑾目前这个小丫鬟能上去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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