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瑾面色不变, 没有动腰间的袋子,只从袖口里掏出几个铜板递给老板。
“店家, 我一个丫鬟没有几个钱, 最多就这些了, 再多, 得把铜子还我,我去别家问问。”
语气坚定、遗憾地摇摇头, 脚下往旁边卖头花的摊子挪。
头花摊子的店家早就注意到这边了,看这货白拿好几个铜板,嫉妒得不行,这会儿看有机会捡漏,正兴致勃勃地等着。
“哎哎哎,别走啊。就几个铜板吧,真是便宜你个小娘子了。”
站在编发摊子前的店家不情不愿地反手把七八个铜板揣口袋里。
对着旁边头花摊子啐了一口。
呸,你个烂货,想抢我生意,没门。
沈瑾笑了笑,一切尽在掌握中。
“喏,小娘子,看到金灯儿巷子没,往那儿走,最里头第一间屋子便是朱大耳的家。”
沈瑾顺着店家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巷子口挂着几个刷黄漆的旧灯笼,随风时不时地摇摇。
“那儿就是你要的门路。这都城,论起消息灵通,朱大耳称第二,没人敢说第一。”
店家似乎很自豪,拍着胸脯十分肯定地保证。
“多谢店家,生意兴隆。”
沈瑾简单客气两句,往刚才看见的灯笼巷子走去。
走近了,才发现黄漆旧灯笼上掉了几块纸皮,整个巷口显得有些潦草破败。
空气里随风飘来熬煮草药的苦味。
沈瑾按照店家指引的方向,来到最里头第一间屋子,门上倒是挂了不少喜庆的红绸,还贴了双喜字。
大抵是有红喜事。
只不过,略有些奇怪。
屋子大门紧闭,浓郁的中药味缠绕在空气中,叫人一闻便知这家有人生病了。
隐约有伤心的哭声从里头传来。
沈瑾有些迟疑,是不是来错地儿了,或者来得不是时候?
沈瑾上前一步,扣住门扉上的木环,咚咚咚地敲着。
“谁啊?没见着关门吗,敲什么敲!”
重重的脚步声踩得地面砰砰地作响,骂骂咧咧的声音逐渐靠近门口。
木门被用力地拉开,一个膘肥体壮的中年男子满脸不爽地出现在眼前。
“你谁,干什么,眼瞎吗?”
沈瑾有些生气了,这脾气冲得跟吃炮仗一样,就这,还是都城第一包打听?
包被打,还差不多。
沈瑾暗自翻了一个白眼。
“哎哎,朱老哥,有话好好说。这是我给您介绍的生意。这小娘子想替她主家打听打听做生意的门路。”
编发摊子的店家,不知什么时候走到了沈瑾身后。
这会看情势不对,连忙站出来解围。
就在沈瑾离开不久,店家的儿子就从家里来庙会,给爹帮忙。有了儿子接手,店家也能稍微活动活动,心里想着小娘子是自己介绍过去的,可别搞砸喽。
这会儿朱家正乱着呢,可别好心办了坏事。
自己可是收了钱的。
店家赶紧溜达往金灯巷走。
这不,刚好赶上朱大耳胡乱发火。
幸亏他来得及时。
朱大耳见是熟人推举来的,也不好太不给面子,这才收了收怒气。
“原来是熟人,那进来坐会吧。”
朱大耳把木头门完全打开,让沈瑾和店家两人进来。
随着踏进朱家,伤心的哭声越来越清晰明显。
“唉,我说朱老哥,你家姑娘的脸还没好呐?”
店家担忧地问道,啧啧啧可惜了,那么漂亮的姑娘,偏偏在临出嫁的关头,脸上受了伤。
寻了好几个大夫,紧赶慢赶看好了,但还是留了疤。
大夫说了,没有个十天,这个疤消不下去。即使朱大耳利用人情消息,换了不少祛疤的好药,脸上的痕迹还是比较显眼,起码得七天才能好些。
“明天就是小女的婚期······唉。”
朱大耳愁得眉毛打结,也不在意待不待客,自个儿往椅子里一摔,直愣愣地瞅着天花板叹气。
沈瑾仔细琢磨,估计朱家女儿脸上是前些时候才留的疤,应该没伤到肌理组织,只在表层。
大夫说十天左右能消,算不上什么特别深的疤痕,只不过朱家女忧心出嫁,才闹的这么愁云惨淡。
这不是问题!
沈瑾在现代可是美妆第一人,流量明星脸上爆痘留下的痘印、抠破皮留下的疤痕,沈瑾都处理过,完美还原妈生皮。
“朱大爷,我能解决您家小姐的困境。”
沈瑾底气十足地说,有一点自豪。
朱大耳立刻转头看向沈瑾:“你说的可真?小娘子莫要诳我。”
朱大耳又惊喜又犹豫。
眼前这个小丫头,看着才十一二岁的样子,能有什么法子?
······该不会是变相嘲笑我吧。
“朱大爷,我是我家夫人的梳妆陪嫁。手艺是极好的,您就请把心放肚子里吧。”
沈瑾自信地盯着朱大耳的眼睛。
“况且贵府小姐明日就是婚期,现在再不想法子,就来不及了。不如让我试试,也亏不了什么。”
语气斩钉截铁,信誓旦旦。
沈瑾霸气全开的气场狠狠震住了在场所有人。
自己的专业领域,无人能敌!
编发摊子店家在一旁听得一愣一愣的。
朱大耳也被劝动了,她说的也有道理,确实是这么个事。
赌一把!
“那就拜托小娘子了,若是能解决小女的难事,朱某今后上刀山下火海,为小娘子鞍前马后!”
朱大耳是江湖人,最讲义气,他说能为沈瑾办事,就真的能尽自己所有力气。
他向沈瑾行抱拳礼,十分尊敬。
“来,小娘子这边请。”
朱大耳把沈瑾引进朱家小姐的房里。
朱家院子浓郁的中药气味就是来源于此,朱小姐房里摆了一个铁炉子,里头烧着木柴,红通通的,炉子上炖着陶罐,中药在里面咕噜咕噜冒泡。
“大夫叮嘱,每天都要给小女的脸敷药,但敷了几天也不见好转,急啊!”
朱大耳拿起陶罐盖子,看了看中药煮啥样。
“朱大爷莫急,我这不是来了嘛。您且看好吧,必定让朱小姐还原美貌。”
沈瑾干脆利落地摊开梳妆包,放在房中长桌上。
因为要给秋娘跟妆,所以沈瑾专门带了一整套画妆工具,刷子、各种胭脂水粉都有。
要不然,临时秋娘的妆花了,这人在外面,又在逛庙会,一时半会地去哪儿弄画妆的东西呢?
沈瑾这么专业的人,才不会犯这种错误。
除了为秋娘准备的一整套以外,沈瑾还额外多带了一套备用的材料,以防万一。
很是细心。
你看,这不就用上了嘛。
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备用的材料质量不太好,只是普通的毛刷子,和中等品质的香粉。是沈瑾自己花钱买的,从楚州一路带到都城来。
本以为一直都用不上,毕竟国公府为沈瑾三人都准备了很多脂粉份例。
沈瑾这次出门,把它带上,纯属谨慎,怕临时出什么岔子。
一上午都没需要,没想到在这儿用上了。
沈瑾手脚麻利、动作专业地挑出一个空盒子,再从旁边各色香粉里挑出几种和朱小姐肤色相近的,摆到一旁。
沈瑾走到朱小姐面前,温柔地笑着说:“朱姑娘,我来予你画妆,能遮住这疤痕,请朱小姐抬头让我瞅瞅。”
朱姑娘一直在擦泪,哭得直抽咽,但还是听话地侧着脸庞抬起来。
疤痕在下巴上,长长一条,从耳朵后侧划到嘴下。
“前些日子,下了场春雨,地面打滑,小女外出踩到水坑,一下子就摔在地上,脸恰巧从旁边的断裂树枝上擦过去。”
朱大耳心疼地说:“划了老深一口子,血呼啦啦流了一地······”
好在大夫请得及时,伤口处理得很好,恢复也不错。
看疤痕的颜色,不重,应该不难消失,就是斑驳的疤痕组织,实在是刺眼。
大喜的日子,却顶着一张破相的脸,朱小姐的夫家怕是会嫌弃,朱小姐自己也会伤心,毕竟平常总是漂漂亮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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